1810 年大寒月 12 日
醫生說我最好寫日誌。說日誌可以幫助我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。說我手上的印記只是刺青或胎記,說黑眼男孩是我想像出來的。才怪!一群傻瓜。我發現管理員放威士忌的地方了。偷了一瓶回房間,就那麼簡單。搞不好我把鯨魚藏在夾克裡面,一邊跳著加沃特,也沒有人會發現。我的醫生會怎麼說呢?我那沉悶的老丈夫又會怎麼說呢?「喔,天啊,薇拉,你又幹了什麼好事?!咕噥,咕噥。外表等等!」
1810 年爐床月 16 日
我得回家看我的骨刻收藏。真是美,我大老遠從潘迪西亞帶回來的。握在手上真溫暖……裡面一定有力量。某種我可以學著駕馭的東西。那正是我再次努力成為「淑女」的原因,指甲弄得乾乾淨淨,帶著香噴噴的手帕。醫生說,要是到爐床月底,我依舊表現良好,或許會放我回家!我才會笑容滿面,彬彬有禮。到了下午就說我想喝茶。把頭髮梳整齊。乖乖喝藥。而且我不咬護理人員了。